近日中科案的法院宣判引發軒然大波,廠商與部份官員將矛頭指向環評制度,認為環評制度是讓「少數環評委員決定台灣的經濟政策」,直指目前冗長不穩定的環評制度是經濟發展的負面變數。
現行的環評制度當然有許多缺點,但是這些問題的成因,並不在於環評委員不食人間煙火;而是政府機關並未執行國土與污染總量規劃,也很少盡到事先的把關工作,卻把所有個案的審查都一股腦兒推給環評,環評當然變得冗長而無效率。而歷屆政府在最後時限為求「效率」,皆採取在檯面下運作的限期策略,最後再以各項但書逼環評委員「有條件通過」,而事後的追蹤,根本就乏人聞問。
從理論上說,國光石化、面板業是否需要發展,是一個工業政策的問題,必須要先在政策上做出政策上的影響評估,除了針對該產業的重要性做出評估外,也應該對中台灣的用水與環境容受力與地方產業規劃一併考量。中央單位必須先有統籌規劃的能力,才能開放土地與建照給廠商。但是目前的制度是讓各地方政府自行去競標招商,然後再把責任推給環評委員,讓環評委員承受壓力。就以國光石化所產生的大量溫室氣體來說,這是國光石化的致命缺點之一,但是政府卻沒有相關機構來處理該議題,溫減法也持續躺在立法院遭受杯葛,導致環評委員提出的質疑如同狗吠火車,如此環評自然沒有效率,因為問題無法透過制度解決。
近來許多大型開發案,在土地成本考量的情形下,地方官員多半採取徵收農地與找台糖割地的方式提供便宜土地給廠商,這些地方通常都是重要的農地或濕地,因此不難想見會在環評遇到阻礙。而在這些地區設廠,一定也會遇到水電供給問題,目前水利署在中台灣都是以急就章的方式來幫這些開發案找水源,舉凡湖山水庫、大度堰、集集堰等一連串取水行動,根本是竭澤而漁的作法。如果連相關的政府機構都無法就其職務把關,所有的責任當然就只好落在環評委員身上。
以國光石化來說,國光石化的環說書,被環評委員評為「有史以來最爛」,這跟國光石化一直未能選定地址,所以無法進行當地的生態研究有莫大關係;但是,一個規劃十餘年的投資案,被嘉義、屏東、雲林等地拒絕,導致十多年來無法通過環評,難道我們不用思考「這個產業真的適合台灣、適合彰化」嗎?事實上,環評是一種警訊指標,當開發案久久無法通過環評,就代表案子本身存在重大的爭議,此時其最佳方案便是重新檢討該案;如果硬要以「加強行政效率」為名蠻幹,必然會引發各種苦果。這次中科三期的法律訴訟事件,就是蘇貞昌施壓環保署長張國龍所導致的結果,而後來的沈世宏署長也數度罔顧法院判決的好意提醒,執意與法院對抗,也因為這些官員當時的一念之差,才導致今日的危機。
在民進黨執政時期,當時內閣中的永續會扮演了環境規劃角色,國光石化當時在此階段就遭擋駕,但自從出身環保的葉俊榮委員離開此一職務後,永續會名存實亡,這也是後來引發環評爭議的濫觴,後來有太多根本就沒資格進行環評的案子,最後不但進到了環評,而且還被要求儘速通過。因此環評若是有錯,其實是錯在中央部會不盡協調規劃之責,而放任廠商與地方政府把各項開發案直接丟給環評委員。把錯怪罪給環評,就好比塞車時怪罪交通警察一樣無稽,因為路線規劃、車輛總量管制等政策才是解決交通問題的答案,交通警察只是最後的執行防線。
2011年8月2日 星期二
環評無罪,錯的是政府的規劃能力
大埔與白海豚是民主的程序問題,而非數量問題
話說最近有一些大快人心的環境爭議事件,聯合報系希望將這些環保訴求視為是對經濟開發的阻礙,所以寫了一些狗屁倒灶的文章,於是我投書去反駁,不過人家不刊..哈,那我就在此公布文章吧!
看鐵壁文章之前,請先看聯合報下方的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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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閱讀貴報昨日社論「逼誰出走,鴻海還是白海豚?」,筆者深覺難以苟同,因而在此分享觀點。
該社論的觀點有二,一是認為「招商投資」是台灣唯一的活路;二是認為台灣不應該任由「二」來宰制「九十八」,換言之,少數的權益不應當影響多數人的發財夢。很可惜的是,這些敘述都與事實有所背離,作者也曲解了這兩件事情的本質。大埔與國光石化這兩項議題,除了資本家之外,其實真正應為負責的是國家的粗暴與無能;因為我們要求的,只是國家與企業遵守基本的遊戲規則而已,並非「二」與「九十八」之間確實存在矛盾。
其實在此案例中,二比九十八更值得保護,因為會在乎農地被徵收的農人,才是真正勤苦工作的農民;更何況,所謂的九十八,其實並不是真正的九十八,這很可能只是一種短期的民粹逐利現象,被地方發包工程、土地炒作者所把持。
以國光石化案來說,白海豚其實只是最表面的指標,真正的問題是國家與企業根本沒有守法的意圖。在整件投資案中,國家根本未能做好基本的規劃,明明中台灣的水資源已拉起警報,但水利署為了貫徹副總統與吳揆的指示,提出多項不負責的大量取水計畫,甚至違反規定徵調農業用水,可謂帶頭違法的範例。在國光石化的歷次環評中,環評委員已多次表達國光環評報告是「史上最爛」,甚至連顧問公司也承認品質有瑕疵;而環保署長要求興建的白海豚廊道,國光石化也以股東無法接受為由拒絕,由此可見開發單位沒有負起社會責任的想法,只想透過拉攏地方與中央政治人物,以最低廉成本逃避社會責任,但行政院仍要各部會違反專業倫理(例如要營建署停止將大城列為國家級濕地)力挺國光石化,這種失職又與扁政府何異?
而大埔的土地問題,亦是一種國家失職甚至成為加害者的事件。近來的許多大型發展計畫,地方政府都競相徵收農地以便提供資本家低廉土地成本,從中科四期的相思寮、後龍科技園區的灣寶里,以及這次竹南基地的大埔,都在這種開發至上的氛圍中被犧牲。農民離開土地後所造成的社會公平問題,政府與企業並不關心,心中所想的就是變更地目後的龐大利益。
大埔與國光石化這兩件案子,其實是一個民主社會中最根本的「程序問題」,而非選項問題。這兩件公共議題背後的爭議,是弱勢者的聲音被刻意淹沒,企業未盡他們的社會責任,而只是躲在國家背後,讓政治人物以公權力代為擺平各項困難(環評、土地徵收),弱勢者面臨可能土地被徵收、環境被污染,他們求助無門,政府又棄法律為敝屣。土地徵收條例中開宗明義就提到「土地徵收需基於公共利益」,然而設立科學園區給廠商使用是否為公共利益?縣府於公告期限未滿即施加整地行為,是否又公然違反土地徵收法?而以國光石化來說,在地深受枯水之苦的農民,只要水利署一紙公文,就將他們的水權奪去一日三萬噸給國光,請問他們的權益有誰來保障呢?我們看到的是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用來保護環境與弱勢者的法律圍牆,被國家所帶頭推倒,只為了滿足短暫的需求,但是對於行為的後果全然採取漠視與盲目樂觀的態度。
這是個價值多元的年代,在公共議題中,沒有一個人可以片面決定何種路線是台灣「唯一的活路」,眾人的智慧才是真正的智慧,我們所需要的只是充分平等的討論,讓更多國民可以理解每個決定的前因後果,如此民主的深度才得以展現。目前在大埔的案例中,表面上看來是一場98:2的戰爭,但其實不然,因為很多農民都是在資訊不明的情況下被地方政治人物連哄帶騙,遂被短期的徵收金所引誘。一年前的中科案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初期許多農民對於土地徵收也抱持著人云亦云的態度,因此支持中科的聲浪很高,但是後來舉辦更多的深度討論後,農民瞭解自己有做選擇的權力,也瞭解可能的污染危害,反對中科的在地農民便急速增加了。
因此,請不要把問題簡化為「多數與少數的戰爭」,因為在建立起公平與深度的討論機制之前,我們根本不知道誰才是真正的多數。今天所謂的多數只是國家與地方政府以公權力威脅利誘產生的假象;唯有先建立一個透明公正的民主平台,讓弱勢者可以真正發聲,我們才有資格談未來的發展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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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誰出走,鴻海還是白海豚?
【聯合報╱社論】
2010.07.23 02:39 am
深陷批評的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問:「台灣是不是沒有我留下來的餘地?難道要逼我們出走?」在此同時,國光石化的環評也陷入僵局,原因之一是影響了白海豚的廊道,生態人士反對逼白海豚出走。
台灣要逼誰出走?要逼走鴻海,或白海豚?難道多數台灣人都贊同有此無彼的極端選擇?我們難道不能在現實與理想之間找到平衡?不論是勞工權益、生態或環保的主張,能否不被操作成反商仇富的社會偏見或政治口號?
資本家有可怕可惡者,如美國華爾街那批肥貓,掀起金融海嘯,吞噬了全球多少庶民的畢生血汗積蓄。但企業家也有可愛可敬者,創造就業機會,帶動社會發展,甚至整個國家的經貿命脈與競爭力往往是靠幾個重要廠家維繫於不墜。
台灣的國際政經情勢極度嚴峻。我們要走向「經貿自由島」、建設為「亞太平台」;主要就是要招商募資,築巢引鳳,吸引台資、陸資、外資在台匯聚。然而,台灣雖要「走向世界」,但更重要的卻是「根留台灣」。因此,維持一定規模及品質的製造業尤其重要,因為有製造業才能保留獨特的技術優勢,且有製造業才有較多的就業機會。
然而,招商設廠,尤其是製造業,難免會與勞工權益、區域社會情境及生態環境發生衝突或選擇的問題。以台灣而言,在「福爾摩沙」時代,可謂全島都是天然鹿苑,現在卻只在養殖場才看得到鹿;事實上,只要人類繼續在地球上存在,這類發展與保育的競合過程就不會停止,所以今天我們也才會面對白海豚的問題。
招商投資,當然絕不可付出不成比例的社會代價。但是,在台灣正以全球招商為國家中興政策之際,如果件件重大投資都要面對有此無彼的極端選擇的話,台灣還有多少發展的空間?要設生技園區,作家說那是台灣的肺;要設石化廠,生態人士說,別趕跑白海豚;要圈地設科技園區,廿四家農戶說要「死守農業」。這些爭議,見仁見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如大埔圈地事件,即使百分之九十八的農人贊成賣地,但情勢已由百分之二反對售地者主控。我們不願也無權評論兩方的是非曲直,只是想問:台灣的經濟政策是否將以這種「九十八比二法則」為準據?
回頭說到郭台銘,他在兩岸設廠,至少完全符合法律規定,且勞動條件亦有優於法律規定及其他廠家之處。關於他在對岸廠區發生的種種爭議,恐怕大陸政治及社會的特殊因素才是主因;若謂郭台銘可以做得更好,應可期待(畢竟他加薪了),但若說他是「台灣之恥」,這卻不像是教授們會寫得出來的判決書。君不見大陸的日商工廠也有工潮,難道亦可用「日本之恥」概括?其實,郭台銘也是在西方主控的產業分工鏈中掙扎生存的企業家,他的代工所得僅佔上下游所得的二%而已;兩岸應以這種「二%代工」為恥,但若要數可以稱作「台灣之恥」的人物,不知那些教授們是以什麼排序挑上了郭台銘?
社會與企業家的關係,可謂是「既期待/又怕受傷害」。鴻海與白海豚這類的選擇,凸顯出企業責任與社會期待的競合關係。有些企業家深受社會嫌惡,如扁政府在二次金改中與財團的勾結,使人深惡痛絕;但是,對於那些正當經營、帶動發展、造福社會的企業家,社會亦應當給他們應有的施展空間,並給予支持與掌聲。
台灣如何起死回生,說到底,就是四個字:招商投資。若要再加一句話,就是:招商投資,將台灣建設為經貿自由島。倘若這樣的看法是對的,倘若這是台灣的活路;那麼,我們至少應給面對全球挑戰的企業家們一個平衡合理的評價,可以督促他們在勞動人權及環保生態上克盡社會責任,但不宜用「九十八比二法則」否定他們,也不要亂扣「台灣之恥」的帽子。
還記得趕走杜邦及拜耳的事嗎?扁政府時代的總統經濟顧問蕭萬長當時稱,那是外商來台投資的「喪鐘」。現在十餘年後「招商」的嬰兒又要臨盆,難道二%的噓聲會蓋過九十八%的掌聲?
鹿港不要杜邦,杜邦跑到中國;宜蘭不要六輕,六輕跑到雲林。這些都是選擇。鴻海和白海豚其實代表兩種社會價值,台灣四百年來皆在兩者之間的選擇之中走過來,未來,我們一定要更懂得選擇之道。
【2010/07/23 聯合報】
[聯合投稿][國光案,看看謝蘇蔡差在哪兒?]
近來國光石化引發政壇人物關切,蘇貞昌與蔡英文皆表達反對立場,馬總統亦前往彰化關切。其實真正的政治人物,與其關切少數個案去留,不如建立負責的決策體制。
這次國光石化事件,蘇蔡兩人的反對立場,其實與陳水扁當年反核並無二致,這種行為,除了消耗社會運動的能量外,更是大開民主倒車,因為這種決策模式,是以政治人物的權力凌駕業者與地方居民,把利害當事人排除在決策圈外。
從歷史觀之,蘇蔡兩人對於環保的立場顯然相當搖擺,但在國光石化與中科爭議中,問題並不是出在他們是否從開發主義中覺醒,更嚴重的其實是他們對於「反對多元民主」的心態。
在他們擔任正副院長的任期中,兩人對環評中的民主決策程序皆感到相當不耐,動輒打壓草根人士參與決策。因此,蘇蔡如果真心對過去支持中科與國光石化的立場感到悔悟,應該要從建立多元的決策體系著手,而非又把決策權攬在自己手裡。
政府組織的改革需要時間,但在體制尚未改革之前,政治人物至少可以做到「多元審議」以及「提升問責」。一方面政治領袖應當建立審議的平台機制,針對國家發 展方向先行展開討論,並開放民間參與;另一方面,對於執行審查的機構如環評會、區委會等機構,必須給予職能上的尊重,虛心將這些機構的建議,作為國家發展 的風向球,類似吳揆的「白海豚會轉彎」說法,就是一種對問責機構職權的侵犯。
在國光石化案中,值得借鏡的是謝長廷院長的作法,在2005年謝長廷責成永續發展委員會評估台鋼與國光石化兩案,他並以永續會的決議為主體,裁定碳排放與 水資源必須要獲得妥善解決,政府才能支持該兩案。當時的謝長廷做到了「統合規劃」與「尊重審議機構」,跟後來的蘇貞昌、蔡英文、吳敦義以政治力催逼政府效 能的手法,可謂高下立判。
負責的政治人物,關切的是建立可長可久的制度,不是為少數個案發聲;蘇蔡兩人反對國光石化,只說明了他們對於石化業的立場有所轉變,但我們更關心的是,這兩人的「反民主立場」是否有所轉變呢?
【2011/04/08 聯合報】@ http://udn.com/
2007年1月19日 星期五
中國發展太空武器是應當被譴責的
前幾天中國發射了破壞衛星的飛彈,引起國際輿論一片譁然,我看到這一篇中國網民寫的文章,覺得無法忍受,所以跑去留了言。
美國人有權利批評中國進行反衛星武器試驗嗎?
對岸的人果然很團結,跑來圍剿我,不過當然大部分的話都是垃圾。我最後再留了一篇比較像樣的言論,希望能喚醒他們被仇恨蒙蔽的心靈。
以下是我的留言:
美國很多行為得不到國際的讚賞,現在的美國政府也很獨斷獨行,這些是事實,各位想罵,悉聽尊便,我也不會為他們辯解。
但是我要說的是,中國如果拿這個做藉口,就要合理化自己的所有行為,拒絕國際的批評,那就太老套了。
簡單說吧,中國用什麼權利去批評北朝鮮舉行核試爆,世界各國就有同等的權利批評中國發展太空武器。中國自己有核武器,卻譴責北朝鮮發展核武器,這種行為,用作者的說法,就是強盜邏輯。
但是儘管這是強盜邏輯,世界上愛好民主與和平的人,都歡迎中國來干預北朝鮮的核試爆,為什麼?因為這關係到世界人每個人的安危,我們歡迎所有國家一起表示關切,即使當事人自己也不見得能馬上廢除核武器,至少一同關心與施壓,整件事就有利於世界和平的開展。
同理,也適用於這次的太空競賽。
我倒是同意二樓的說法,基本上只要中國是民主國家,這一切都沒有大問題,太空科技也可以是友好合作的,但問題是中國共產黨並不是這樣。
窮兵黷武,只是中國共產黨的利益,不是中國的國家利益。中國的國家利益在於發展經濟、照顧人權、建設民主、以及與世界人民友好相處,這是中國的根本國家利益。而中國共產黨,卻只是要以民族主義激起各位的愛國熱情,藉著仇視外國而鞏固它自己的政權。
西方帝國主義是存在過,它也令人厭惡,但不是所有曾經存在歷史上的劣行,都要在每個歷史時期被當作反對的對象。「反帝」這句話如果在五十年前說,這還有點說服力,但現在國際關係已進入一個新階段,互利共生的時代來了,某些無賴政權還要挑撥幾十年前的仇恨,這就很不負責任。
如果越南、蒙古政府一再拿以前中國侵略這些地方的歷史,鼓動該國青年仇視中國,不知各位作何感想?
領土紛爭,那個國家沒有過?「文明」兩個字如果在上個世紀還算有點意義,那就是以協商的方式代替拳頭。為了小小的領土紛爭就要動刀動槍,為了漁民被抓就要張牙舞爪,這不是狂熱的民族主義,還是什麼?
基本上,看看20與21樓的說法,就知道這種氛圍其來有自。上個世紀,中國與印度、蘇聯、越南、美國、台灣都有軍事衝突,除了中國,還有那個國家跟鄰國打了那麼多的仗?打了那麼多仗,死了那麼多人,表面上說要捍衛領土,結果江澤民前幾年隨便跟俄國簽個約,就奉送了東北一大片領土,這是為什麼?說穿了,共產黨需要戰爭時,就不惜打仗,當它要巴結外國時,也會把大筆領土送給外國人。共產黨這種兩面手法,才是真正對不起中國人民。
我相信大部分中國人民當然愛好和平,但可惜共產黨卻不是。如果共產黨不當政,以中國人民曾經歷外國壓迫的痛苦,必然能體會台灣人民想當家作主的心境,彼此將心比心,不管獨立與否,兩岸也不至於要兵戎相見。唯有某些為了一己之私,不惜挑動人民情緒並犧牲人民性命的政權,才會動不動就以拳頭威脅別人,揚言要血洗鄰國。
人必先自重而後人重,中國人如果真的被人看不起,那也是因為自己的政府先輕賤自己人民的性命。因為共產黨不重視人權、動輒進行戰爭叫囂與軍備擴張,為了自己政權存續不惜犧牲自己國民的性命,才讓大家也跟著不尊重中國人。中國人如果真的要被人看得起,就要挺身而出,向窮兵黷武、踐踏人命的共產黨說不,這才是真正的揚眉吐氣。
每次西方國家批評中國,共產黨的說詞不外是「**國自己不也這樣幹?先檢討自己吧」或是「我們經濟太差,沒到那個階段」,藉以規避責任,這都是共產黨的模糊伎倆。中國與世界人民有權享受尊重、和平與自由,而中國共產黨就是這些目標的最大障礙。
2007年1月16日 星期二
伊拉克戰爭的功過是非
美國發動的倒薩戰爭已經發生將近四年了,最近美國布希總統又宣布要增兵伊拉克,與貝克小組的研究成果打對台。基於某些因緣際會,我最近有機會又得知了朋友對我支持伊拉克戰事的看法,我很高興大家還關心這個話題,也很高興我的朋友持續抱持著人道關懷,當然更高興也可再做一番交流。
基本上,我尊敬許多反戰者,這些反戰者基於人道的關懷,鄙視各種型態的戰爭,甚至深入險境,願意關懷身在砲火下的人民。這種胸懷,我很敬佩。
但話說回來,很多人對於倒薩戰爭的反對看法,我個人卻覺得是禁不起現代文明檢驗的。有論者以為我「認為要維護和平民主,必須要有霸權,所以我站到了布希一邊」,我想也是斷章取義的說法。利用這篇文章,我可以說說我的想法。
仔細看過我文章的人,就會知道,我不支持霸權,我最支持的對象是全世界人民能夠基於民主等值原則而廣泛參與的「世界政府」,也就是cosmotarianlism。如果這樣的的世界政府不可得,那麼我就支持比較能夠促成這樣政府出現的權力安排。
布希發動的倒薩戰爭,當然很有瑕疵,美軍虐囚的部分,就代表至少有一部份人發動(參與)戰爭的動機是可議的,這一點我不想去替布希與他身邊的好戰派去辯護;但凡事從動機出發,固然可以有一部份可討論的價值,但對於是非對錯卻沒有決定性的影響。舉個例說吧。台灣最近很多人在爆料,弄得舉國上下都在「以爆制爆」,但與其去指責這些爆料的的人是不是動機可議,不如去討論他們為什麼要爆料?他們爆的料是不是真的?對於全國人民而言,就算邱毅等人爆料的動機是極度低劣,但只要他們爆料能對國家社會產生進步警惕的效果,那麼我們就可以容忍,我們只是要提防,不要讓他們的手段也跟著動機一起低劣起來,如此就夠了。
其實這件事情所謂的受害者特質,正是對於「動機論」最好的反駁,就算布希及他的同黨是為了石油、金錢、美國霸權地位而入侵伊拉克好了,難道海珊會比他還高尚嗎?布希再壞,難道壞得過海珊嗎?海珊殺人,大家不聞不問;而布希殺人,大家就拼命嚷嚷,這難道不是人道主義者的虛偽嗎?如果大家因為布希身邊都是壞人而反對布希派軍進入伊拉克,是不是也應該去平壤抗議金正日集團對於異己的屠殺?這些所謂人道主義者的反戰說法,其實骨子裡就是反美或反帝而已。
反美與反帝應不應該,是另一個問題。美國拒不簽訂京都議定書,造成廣大人類的利益受到影響,這點我們當然要反對。但如果反對美國只是因為美國是霸權,那麼其說服性就相對較弱,也等於無視獨裁統治的危害。知識份子與當權者的關係必然是緊張的,所以知識份子對於霸權採批判的態度,這點無可厚非;但是如果因為「反霸」,而就要合理化各種傷天害理的行為(如恐怖主義或姑息海珊),那就是失去了知識份子的道德良知。
我支持這場戰事,不是因為這場戰爭很正義、很高尚,而是因為我找不到任何不這樣做的理由,很多反戰的理由,經過現代文明的檢驗,根本就是站不住腳的。這些說法如下:
一、伊拉克的事情應該由伊拉克人決定,美國沒資格介入。
這個說法簡直荒謬至極,如果這種說法成立,那麼先進國家幹嘛給第三世界國家援助?我們為什麼要支持中國海外民運?在現在這個世界中,國界之分不應該成為人權受到侵害的藉口。
當年台灣在威權體制下,如果不是因為許多國外人士的奔走,冒死把海外黑名單外流、如果不是美國與其他國家給台灣政府壓力,台灣島內不知道要添加多少亡魂?當年中國婦女被迫纏足,如果不是西方國家運動人士拼命奔走,不知還有多少婦女要受遺毒所害?
為什麼南亞海嘯,世界要對受災國伸出援手?為什麼盧安達進行種族屠殺,許多國家要出兵制止?為什麼我們不讓他們「政府自行處理、人民自行決定」就好?因為全球人類的命運是休戚與共的,所以不應該讓國界之分,成為主權政府剝奪人民生存權利的理由。
奧地利的新納粹黨受邀入閣,歐盟各國揚言經濟制裁奧地利;澳洲的一族黨獲得部分席次進入國會,各界都要表示譴責,為什麼?難道奧地利人與澳洲人沒有資格決定自己的事務嗎?外國人憑什麼干預呢?原因就是因為獨裁乃是世界之敵,全世界人類都有可能遭受獨裁所造成的禍端,也因此這些國家內偏激極端的主張能夠進入國會,就不再是該國的內部事務了。獨夫賊子,是人人得而誅之的。
也因此,濫殺無辜的獨裁者當政,絕對不是伊拉克人的家務事,而是全體人類的事情,任何愛好並實行民主體制的人,都有權介入。
二、侵伊未經聯合國同意,因此不可行
這個說法乃是假設了聯合國是正義的化身,這我完全無法認同。姑且不論聯合國內許多國家都非民主國家,聯合國一國一票的原則,根本也違反全球人民的直接參與、等值計算的原則。
聯合國根本只是個國家主權機關維護自身利益的角力場,也因此根本就不是什麼正義的機構,聯合國也許有他的國際功能,但我們絕不能因此說聯合國是正義的。
波士尼亞內戰時,聯合國沒有派兵前往,而坐視不管,難道這代表南斯拉夫獨裁者米洛賽維奇是正義的,而干預的美國是不正義的嗎?台灣被中國打壓,連WHO這樣的人道機構都進不去,難道因為這是聯合國做的決議,所以打壓弱勢的中國是正義的,而台灣方面是不正義的嗎?
聯合國與正義公理無關,它充其量只是個解決衝突的管道,因此沒有資格扮演正義的化身,聯合國多年來對於獨裁政權的姑息與無力,是世界的恥辱,我們不嫌棄它就很好了,竟還把它當作判斷是非的根據,這實在是令人無法接受。
三、侵犯主權國家是破壞國際法
依老舊的國際法來看,侵犯主權當然是破壞國際法,但主權是什麼?主權只是幾百年前歐洲王室要跟教會奪權所發明的名詞,其內容無比空洞,沒人說得上來它究竟是什麼,大概只能說是某民族國家在他轄區有至高無上的管轄權,外人不得干涉。在全球來往如此頻繁的今日,這種論調不僅過時,也顯得愚昧。
什麼理由,讓國內統治者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來排除外人的干涉呢?又是什麼理由,讓倒行逆施的統治者可以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呢?如果這些問題不解決,主權的說法就是站不住腳。
英國有位學者Jackson,他研究了許多亞非殖民地獨立後的情形,寫了一本書叫做「半國家」(Quasi State),他發現,在殖民者來到之前,原先統治者的統治基礎並不是以國家的方式存在的,而當殖民母國撤出後,這些殖民地就在當時的歐洲傳統下「建國」了,進而享有了「主權」。有了「主權」這個利器,這些統治者遂有了尚方寶劍,可以專心從事迫害人權的「工作」,西方國家基於主權原則,一直不敢干預,結果造成大規模的人道悲劇。
換言之,State在西方原始的意義,是跟著國家治理能力的現代性而來的,它意指著國家機器在文明生活上的全面進步(包括精神與物質),然而這些前殖民地國家沒有經過這個過程就有了國家,享有了西方國家的主權,結果對當地人民來說,反而是一場災難。
我引這個說法,不是要說殖民地人民不配建國、或是不配享有自由權,我是要說,主權這個觀念,本身的弊病很大,尤其是提供了獨裁者很多規避的藉口,這是目前國際法很大的漏洞,其實以現今全球化的程度來看,主權能應用的範圍越來越窄,現在更新的說法,是認為主權是相對的,國內統治者並沒有完全排除境外勢力的權力,也就是說,一個負責任的國際社會,目前正在形成中,也因此伊拉克並沒有規避其國際責任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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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反戰不應該是情緒化的言語,因為大部分的反戰理由,都禁不起檢驗。反戰應該是嚴肅的討論,也就是戰爭是不是可以避免?戰爭是不是能夠帶來伊拉克人民的幸福?我們需要進行豐富的討論才能論斷,而非抱殘守缺,謹守著幾千年前的教條不放。
對於海珊這種獨夫,如果國際上能提出一種兼顧和平與正義的方式讓他下台,那我絕對舉雙手贊成;問題是即使是從今天看來,我們還是看不出這種方式成形的可能,很多自私自利的國家也不樂見這種情勢發生,因此這是一條死胡同。
至於戰爭是不是為伊拉克民眾謀了幸福,則是可討論的議題。
今天美國在伊拉克的處境當然是陷入了一種泥淖,伊拉克內戰不斷,很多人都指責布希與他的新保守派幕僚,連新保守主義的大將福山(Francis Fukuyama)都轉而對這場戰爭持保留看法。我的看法雖跟福山有點類似,但是可能是因為我不是美國人的關係,所以我可以跳脫出美國中心的思維。
福山已與布希的智囊集團已經劃清界限,他認為這些智囊沒有對伊拉克情勢與美國的國力做出正確評估,竟然天真地認為美國可以在一兩年內就從伊拉克全身而退;結果在戰後重建計畫付之厥如的情形下,讓伊拉克陷入嚴重動亂之中,也讓美軍動彈不得。
我認為福山的批評是對的,也就是布希的這群幕僚們,其實都不是中東問題的專家,而是些夸夸而談的莽夫,他們沒有做過深入的研究,就樂觀地認為只要海珊一垮,伊拉克政府可以馬上成立運作,這是其一;同時,他們也低估了伊斯蘭不同教派之間的對立性,認為只要恐嚇伊朗與敘利亞,就可以使他們支持的什葉派與遜尼派休兵。
事實證明這些工作很困難,而且如果沒有伊斯蘭教士的支持,新政府的重建就遙遙無期。福山則認為,伊拉克的重建工作如果要能完成,起碼要有美軍要有駐軍十年以上的承諾,才可能辦到。
我認為,布希政府在伊戰問題上,犯了一系列錯誤:
1.第一是形成一種非友即敵的氛圍,杜絕了國內的多元建言,讓某些極端與逢迎之士得以成為決策的中心,最後形成一種「愛國正確」,把自己陷入資訊封閉的狀態。
2.第二是私心自用,排除其他國家參與伊拉克的重建規劃,使新政府的正當性降低,也使各國在伊戰問題上猛扯後腿。其實,伊拉克新政府要能順利運作,除了國內各派系必須有某些協議之外,鄰近利害相關的國家如伊朗、敘利亞與土耳其都必須能夠參與(因為伊拉克境內的宗教種族情勢使然),雖然美國可以主導伊拉克政府的大致走向,但是如果讓周邊國家協助參與,就可建立各勢力之間的信任感。
3.第三是執行力有問題,對於伊拉克經濟重建始終拿不出有效的辦法。之前布希政府把伊拉克問題與巴勒斯坦問題掛勾處理,認為這樣可以勾勒出一個中東和平民主的「路線圖」。但是時至今日,布希對於伊拉克問題的說法仍舊空洞,以色列雖從巴勒斯坦撤軍,但以色列與真主黨、巴游之間戰事卻節節升高,美國也無力制止。由此可見,布希政府高調唱得很好,政策的執行力卻有大問題。
那現在的結果是否會影響我當初支持戰爭的決定呢?我覺得沒有,我認為這場戰爭的本質是可以接受的,只是錯誤的執行造成如今的苦果。
有人可能會說,你看現在伊拉克人民深處水深火熱之中,這不是美國發動戰爭害的嗎?我認為,美國確實要對計畫不良負起責任,但是伊拉克目前內戰的問題,並不全是美國的責任。如果美國不發動戰爭,海珊與他的黨羽繼續以恐怖統治屠殺異己,情況不見得更好。再者,以伊拉克的內部複雜度,就算海珊壽終正寢,內部還是會發生權力爭奪動亂,只要沒有民主機制可以解決種族衝突,伊拉克內戰的因子就會持續存在。
我以為,如果當年布希能夠晚幾年再發動這場戰爭,也許情形會改善許多。一方面美國政府可以利用這段時間聽取專家的意見,研擬可行的重建辦法,另一方面可以廣招伊拉克的重量級政治人物,為日後重建制憲訂下若干權力安排的基礎。更重要的是,當時美國可以專心在阿富汗進行民主重建,幾年後再根據美軍在阿富汗的經驗調整其伊拉克戰略(例如:部隊派遣、當地軍警的訓練、糧食援助等等),這樣美軍就不至於在打勝後陷入無所適從的困境。如果當年布希這樣做,今日的伊拉克也許會有不一樣的面貌也說不定。
民主是最好的政策藥方,布希今日遭此苦果,正是因為他破壞了美國國內的民主氛圍,形成新的麥卡錫主義,以致於決策進退失據。這也提醒了我們,唯有民主才能建立民主,布希的大軍可以摧毀海珊,但他的反民主作為終究讓他的伊拉克民主計畫踢到了大鐵板。
至於我對增兵的看法,我認為增兵是軍事問題,不是政治外交問題,兩者既不能混為一談,也不是零合遊戲。布希總統可以增兵,但是不必然要放棄與鄰近國家的對話;同樣的,國會所主張的政治外交路線,也不必然就代表美國不應該增兵伊拉克。
對於伊朗這樣的國家,單純地圍堵它,也許能夠降低它的國際影響力,但是並不能解決伊拉克境內的問題,因為只要伊國境內的什葉派與遜尼派仍然無法和平共處,就算沒有伊朗的武器供應,雙方拿鋤頭也可以繼續上陣廝殺。所以現在的當務之急,是建立當地的和解機制,並讓維和部隊取得兵力優勢,這樣才能給予各方一定程度的安全感。
推翻獨裁只需要火砲;但是要建立民主,就需要信任。美國必須讓伊拉克人信任,才能對伊拉克的民主工作起到正面效果,增兵可以是一種責任感的展現;但是必要的和解與對話,也是不可或缺的。美國固然不應該對暴力低頭,但是起碼可以做到消除誤解,減少誤判,這是美國的另一番責任。
2007年1月10日 星期三
改革憲兵, 此其時矣!
在精實案完成六年後, 憲兵不減反增, 但是憲兵的爭議也隨著他的預算員額一樣¸ 逐漸增加 (筆者註: 我從前的連長在本文見報後立刻打電話給我, 他現在是憲令部的上校國會連絡官, 據他的說法, 憲兵沒有擴編, 祇是接收了原來空軍幾個警衛營的員額而已, 但這不是擴編是什麼呢?).
筆者認為. 憲兵如今的問題可由三個方面來討論 一是其原有賦予的制度是否應該繼續執行不變 二是其新增功能是否真的適合由憲兵來執行 三是其人員訓練與器械配置的妥當性.
中華民國的憲兵是個半現代化的產物. 我們的憲兵制度基本是模仿日本, 而不是像美國那樣單純的軍事警察的身分. 憲兵功能五花八門, 但都不脫維護政權與鞏固中樞. 當過憲兵的人都知道, 憲兵最高的原則就是忠貞, 向誰忠貞? 當然是向至高無上的領袖. 所以憲兵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執行特種警衛, 保衛元首安全無虞. 就這一功能而言, 憲兵像是美國財政部的密勤局. 憲兵另一同等重要的任務是國內情蒐與國內安全, 主要是蒐集敵國在我島內活動情報, 以及島內反對人士與親中團體的活動. 這當然也是為了鞏固政權, 保衛中樞. 就這一功能而言, 憲兵像是美國司法部聯邦調查局與直屬白宮之國家安全局的合體. 憲兵還有司法警察的法定功能, 是以能維持社會治安與配合檢方查案, 並在全島各主要城市設置地區武裝憲兵隊, 受理民眾報案, 追緝逃兵, 甚且主動打擊非軍事犯罪. 憲兵自然還有最基本的軍法警察功能, 在平時糾舉軍紀, 查緝軍中不法情事, 協助軍事檢察官辦案, 並管理各級軍事管教單位與監獄, 在戰時管理戰俘, 實行交通與物資管制, 也是戰時或重大災難發生時維持公共秩序的人選. 最後, 憲兵還是輕裝步兵, 當其他部隊皆不堪使用時, 領袖還至少有一支訓練精良的部隊能保衛他的安全.
這樣的兵種, 基本上與警備總部並無二致, 亦即槍口向內, 其軍力不足以抵禦外侮, 但足以震慑國內反對勢力, 使其不成為政府的大患. 在威權時代, 這些功能猶如一個鐵拳的五指, 缺一不可, 若是各部綿密配合, 運作妥當, 加上與其他單位合作, 則政權可保無虞, 領袖也享平安. 而這樣的兵種也自然與反對運動站在對立面上, 不為標榜民主進步的異議人士所認同. 當民國六十年代末期, 經濟政策的成功使得中產階級壯大, 社會逐漸自由化, , 反對運動由地下走向公開, 各種抗議請願接踵而來, 原有威權社會的秩序趨於崩解, 憲兵因其護衛政權的功能並且因著情蒐的需要與地方勢力熟稔, 就自然而然成為鎮暴部隊的絕佳人選, 我們也因此見到憲兵部隊在美麗島事件中與反對人士所爆發的嚴重衝突. 時至今日, 雖有保安警察, 但是憲兵, 尤其是駐紮在台北縣市的武裝憲兵隊, 仍然被賦予鎮壓暴動與維持大規模社會運動過後秩序的功能. 筆者於八十七至八十八年服憲兵預官役時, 鎮暴操仍然是憲兵學校必習的課程, 更是歷次部隊整訓評分的重點項目, 足見憲兵鎮暴的功用並未隨者國內政治情勢趨於穩定而落寞.
但這些威權時代看似合理且不可或缺的功能, 到了民主時代還必要, 還適合嗎? 就其瑩瑩者, 憲兵的諸多任務之中不乏彼此原則相牴觸者, 更有憲兵所根本不適合擔任者. 威權時代執法人員與掌軍權者只需向領袖負責, 但是今日司法與執法單位必須公正中立, 超脫黨同伐異的傾向, 而軍隊也已經走向國家化, 不再是僅只效忠於一人一黨, 則憲兵那不文不武的特性, 與憲兵所自以為傲的情蒐任務就值得通盤檢討. 憲兵那種既要負責軍民治安的公眾性, 又與維護政治安全的隱密性, 兩者不僅不相容, 甚且在某些狀況下要相互衝突. 猶有甚者, 要大部份由義務役充員兵所組成的憲兵去擔任處理社會運動的第一線任務, 不僅經驗不足訓練不夠, 也實在有違自由民主政治中軍隊不干涉公民社會的運作原則. 筆者認為這樣的任務交付與警察似乎更為妥當, 因為憲兵說到底還是軍人, 而群眾運動或是社會運動卻是與軍人階級服從與高度組織的特性格格不入的一種公民社會自發性的表現. 我們在憲校與整訓時所學習到的, 都是如何有效的運用各種隊形, 行進方式, 與鎮暴武器好制服或是驅散群眾, 但卻沒有人告訴我們社會運動的性質, 民主政治運作的原則, 群眾為何聚集抗議, 更無人教導我們如何談判, 如何解讀現場氣氛, 如何降低軍民對立氣息, 對軍民不分的憲兵而言, 群眾運動不論其本質與目的, 都是現存政權的對頭, 因此若沒有在其養成訓練時詳加強調區分, 憲兵很容易就將抗議人士誤解為敵人, 而敵人想當然爾就是要清除盡淨. 這樣的邏輯與警察的觀念就截然不同. 這原則上的衝突, 與訓練專業的不足, 若再加上一個急著想要立功好升遷的中級軍官所下的不適當命令, 我們就能見到元旦當日在中衛區所發生的醜聞. 至於事發之後各單位之間推諉卸責就更是慘不忍睹. 簡言之, 憲兵在威權時代所執行的一些任務在今日已全然不適用, 是以政權更替之時, 正是改革憲兵制度的絕佳時機.
但是改革憲兵為何只是反對運動永遠的口號, 而非正在發生的事實呢? 當政權突然更替, 昔日政治階下囚與意識形態眼中釘成為合法合憲的新領袖時, 憲兵領導階層內心的惶恐與煎熬可想而知, 擔心往後各級憲兵單位預算與既有利益將要不保. 然而危機就是轉機, 憲兵的強大情蒐功能與長期培養的政經網路也可成為他生存的法寶; 同樣的統治工具如能對威權領袖有用, 新興的民選領袖也應該愛用, 畢竟掌握國內政經情報對鞏固新生的本土政權實屬關鍵. 憲兵與新政權在交相利的心態下做成了這筆交易, 也埋下了日後憲兵高層在四大軍種裡與綠營最為投緣的遠因. 憲兵員額因之不減反增, 其功能不只沒有削減, 反而逐日擴充, 憲兵調查組本來在精實案的計畫裡就要裁撤, 現在卻安然存在. 各地憲調組組長以中校或上校的官階就享有BMW頂級跑車與高級通訊設備的待遇. 憲兵的刑事鑑識中心與通訊監聽單位不斷增添最新設備. 當其他軍種的特戰單位紛紛裁減時, 憲兵特勤隊一枝獨秀, 成為中華民國武裝部隊裡唯一的特種戰術作戰部隊, 肩負反恐與反斬首的重責大任. 另外, 原先由陸軍六軍團負責的首都衛戍任務, 如今聽聞也全由憲兵接手負責, 這也是憲兵員額擴充的原因之一. 不僅如此, 本土政權成立之後, 歷任憲兵司令無不受到重用, 憲兵與府院高層的默契日盛一日早已不是秘密. 畢竟這樣一支沒有對外戰鬥能力與作戰需要的兵種, 其生存與壯大的唯一根基就是向領導完全輸誠, 並完全遵照其所給定的指示去做事, 以過如此, 現今更是如此. 當其他兵種與時俱進的時候, 他憲兵原地踏步, 甚且加強以往威權時代所執行, 但如今早已不再適合由其執行的任務.
筆者以曾於憲兵單位服役為榮, 但是卻不得不指出, 如今是全盤檢討憲兵制度與整頓憲兵功能的時機了. 因著功能繁多且互相衝突, 中華民國憲兵的儀典性或是威嚇性的任務早已凌駕專業的軍法警察身分, 並且排擠其他單位的合理預算分配. 筆者在此呼籲, 要喚回社會公評與民眾支持, 憲兵必須回歸專業, 放棄不合時代要求的任務. 所以第一, 憲兵的特種警衛勤務 (意即保衛元首與副元首) 應該交給國安局轄下的特勤中心, 而特勤中心必須擴大成為能夠獨立作業的單位, 這樣權責才能相符, 而不是像這次一樣, 規劃警衛任務的與執行警衛任務的單位分屬不同部門, 令出多門, 闖了禍又找不到負責人, 這樣憲兵也很冤枉. 另外, 總統府的衛戍任務應當交由警政單位接手, 憲兵退居第二線, 方才符合軍民分立的原則. 第二, 各地的地區武裝憲兵隊以及憲兵調查組必須撤除, 將業務交由警察與調查單位接手; 警調的專業合不合格是另外一回事, 但是憲兵必須嚴守軍民分立的原則. 第三, 憲兵的國內情蒐功能必須停止. 第四, 憲兵特勤隊應該交由國防部直接指揮, 而不是憲令部向政府討預算的金雞母. 換句話說, 憲兵所有執行內部政經安全的任務必須到此結束, 因為就是這些不當的資本拖累了這個兵種. 當所有不適合的外務停止了, 憲兵才能好好回歸本業—確保軍營安全, 整肅軍隊紀律. 在軍紀渙散的今天, 若能做到這點, 也不愧忠貞鐵衛的封號了.
筆者註: 本篇評論蒙中國時報略為編輯後採用, 刊登於該報一月五日的民意論壇. 以下是未經時報編輯的原稿.讀者可經由以下鏈結至中時網站閱讀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7010500300,00.html
對綠黨的期待應該務實
綠黨這次的選舉成果不太令人滿意,他們在台北市推出的三位候選人,得票都在兩三千左右;相較於選舉前他們在網路部落格的浩大聲勢,感覺上這樣的得票成果,確實是讓人從虛幻的雲端跌到真實的地面上。 綠黨效應知多少?
選輸了,自然就會有人想檢討原因,中國時報的郭至楨就寫了這篇文章來探討綠黨為什麼敗選,文中大意無非是把過錯推給選民,認為他們對於民主的堅持不夠,同時有西瓜偎大邊的投票傾向,因而造成綠黨的敗選。
對此,我不是很能夠認同。我的看法是這樣的,如果用最簡單的話來說,可分成兩句話,第一句話是「綠黨不能算輸」,第二句話則是「如果綠黨算輸,責任也不在選民」。
為什麼綠黨不能算輸?因為全世界的綠黨本來就很少有機會能夠贏得重要的議會席位,大家所知的德國綠黨,是在政黨比例代表制以及德國乃非正常國家(無國安軍備議題、人權壓力大)的情況下,才能突破5%的門檻,獲取議會席位;但即便是德國綠黨,他們也花了二十年的時間才能獲得一定的政治影響力,甚至還一度又面臨全軍覆沒的窘境。
台灣的綠黨,雖然美其名已建黨近二十年,但是真正獨立從事綠黨的工作,恐怕是從這幾年才開始。在國民黨失去政權之前,綠黨與民進黨根本是一體兩面。當時的綠黨,不但其政治主張與政治能量完全被民進黨吸收,舉凡:反核、公投等等,綠黨更起而附和民進黨許多的世俗政治主張,例如:廢國大等等。
也因此,台灣綠黨從前在選舉市場中根本沒有有效的市場區隔,每每只是為了製造議題而參選,而非為了勝選;再加上綠黨的許多主張與民進黨沒有太大分別,充其量只是民進黨勢力的一個分支,因此很多選民已經養成了自動棄保的習慣。現在綠黨突然要選民好好地正視綠黨的存在,並投票給綠黨,這不是一次選舉就可以做得到的,綠黨與選民都需要時間才能成長。
當然,由於民進黨上台後腐敗的很厲害,綠黨現在就顯得清新了,兩者之間也有了區隔。這次的選舉,可以說是綠黨第一次脫離民進黨的陰影來競選,所以我認為無須對綠黨與選民過分苛責,因為這應該算是台灣綠黨邁出身為綠黨的獨立第一步,而第一次總是會有點艱難的。
再來,綠黨敗選的責任應該誰來承擔?我的意見是綠黨本身有責任,若干催化台灣內部對立的敗類政治人物也有責任,但是選民卻不應該背負那麼大的原罪。
綠黨可以出頭的地方,一般來說都會有國家官辦的電視政見發表會,或是政黨必須接受若干規範(如政治獻金總額、內部必須民主)等等,因此有利於小黨與大黨競爭。很多民眾都想投票選好人,但是大小黨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卻讓選民不知道誰是好人,如果選舉法規未對此做出規範,那麼選舉就永遠是有錢人與大黨的囊中物。
再者,綠黨之前沒有發展自己的組織,而是把組織動能全數交給了民進黨(例如:環保聯盟這樣的環保組織,本來應該是綠黨的勢力範圍,但在台灣卻是由民進黨掌握),這當然是威權政治下資源有限的不得已之舉。在威權體制下,反對勢力都會被迫結盟,這是全世界普遍的現象,國民黨昨日的拒絕民主,當然也是今日民主無法深化的原因之一;但台灣的情形更糟的是,由於沒有組織的根基(工會、教會),公民社會不夠獨立與多元,也讓政黨完全掌握了社會資源。
2000年一位南韓教授(Kim)就指出,南韓與台灣的民主化過程,表面上雖然頗為雷同,因為兩者都有環保運動為其後盾,但是其實兩者大不相同。南韓是社會組織製造議題,強迫政黨接受,因此無論在朝的是那一黨,都會面臨來自社會運動的強大壓力;但台灣則是政黨介入社會運動,接收社會資源,把社會運動擴大為黨派之爭。而後者,很顯然就傷害了台灣公民社會的獨立性與能動性。在2000年政黨輪替之後,台灣的政治議題被二分成藍綠,大多數知識份子非藍即綠,完全沒有中道的理性討論空間,這與社會場域遭政黨力量嚴重入侵並扭曲有關。
因此,台灣的中道路線是空虛的,這種空虛不在於論述的空虛,而在於組織與力量的空虛,在大多數社會組織都被藍綠化的時候,沒有獨立的社會力量成為綠黨或其他第三勢力的支柱。所以我們看到泛紫聯盟、民主聯盟、綠黨都想跳脫藍綠走出自己的路,他們都有很好的政見與論述,但是組織上的侷限畢竟限縮了他們的發展。
另一方面,國家認同問題在台灣至關緊要,這也成為藍綠版圖牢不可破的原因,這不是選民愚笨,而是國家認同問題的特色使然。一九八零年代,當年德國綠黨本有扶搖直上的勁道,首次突破百分之五門檻,但是後來適逢德國統一問題湧現,於是國家認同問題成為國家首要議題,少談世俗政治的綠黨,於是在下一波選舉被嚴重邊緣化,遭到選民拋棄,失去所有席位。
歐洲的經驗顯示,在很多較不重要的選舉層級(或是超國家層級,例如:歐洲議會)的選舉,綠黨的成果會比較豐碩,這是因為綠黨的議題比較不具政治實務上的急迫性,而比較是屬於象徵式的意義(Symbolic)。也因此,台灣綠黨難以獲得席位,不是台灣人民的水準不夠,而是在一個國家認同成為主要政治議題的社會,選民會拋棄看起來與己身較無關連的議題,更何況台灣的國家認同問題與國家安全又息息相關,因此選民不選擇綠黨,是很容易理解的。
此外,相較於歐洲綠黨之間的跨國緊密聯繫,東亞就缺乏這樣的國際綠色網絡。以東亞的民主國家來說,日本韓國的綠黨發展並不順利,其他國家如果不是非民主(中國、越南、新加坡),就是民主制度不甚健全(菲律賓、馬來西亞)。東亞的綠黨政治網絡缺乏國際的奧援與典範,也是台灣綠黨始終無法壯大聲勢的另一原因。
也因此,第三勢力在台灣難以發展,有其大環境的條件限制,很難怪罪於台灣選民。但是這不是說,以後我們以後就應該放棄中間路線,相反地,既然知道了中間路線的侷限,我們就應該在人力與財力上積極地支持獨立的社會團體,擴大他們的社會影響力與網絡,使他們的組織動員力更加健全。
綠黨的理念,當然容易曲高和寡,但清楚認識大環境的不利因素,讓我們能對綠黨的發展有務實的期待,比起不斷地質疑民主制度與台灣人民的智商,應該要有建設性一點吧!